AQL(Acceptable Quality Level,允收品質水準)是抽樣檢驗中,買方願意長期接受的平均不良率上限。它決定一批貨要抽多少樣本、抽到幾個不良品時仍然允收、幾個時就要拒收。
定義
AQL 是抽樣計畫的核心參數,常見的依據是 ISO 2859-1 或與其實質相同的 MIL-STD-105E。檢驗時依「批量大小」與「檢驗水準」查出樣本量代字與樣本數,再依選定的 AQL 查出兩個數字:
- 允收數(Ac):抽樣中的不良品數小於或等於此數,整批允收
- 拒收數(Re):抽樣中的不良品數大於或等於此數,整批拒收
AQL 描述的是長期的統計特性,不是對每一批的保證。即使整批允收,該批的實際不良率仍可能高於 AQL 數值。
檢驗水準與轉換規則
- 一般檢驗水準分為 I、II、III,水準越高、樣本數越多;沒有特別約定時,多數採購使用一般水準 II
- 特殊檢驗水準(S-1 到 S-4)樣本數很少,適用於破壞性或成本很高的檢驗
- 正常、加嚴、減量三種檢驗之間有轉換規則:連續出現拒收時轉為加嚴,品質長期穩定時可轉為減量
採購如何設定 AQL
AQL 應依缺陷的嚴重程度分別設定,而不是整個品項只用一個數字:
- 嚴重缺陷(Critical):可能造成安全問題或法規違反,通常要求最嚴格,甚至不允許任何不良
- 主要缺陷(Major):影響功能或使用
- 次要缺陷(Minor):外觀或不影響功能的瑕疵
設定的數值要寫進採購規格或品質協議,讓供應商的出貨檢驗與買方的進料檢驗用同一套標準。各品項的建議水準,可參考 進料品質檢驗(IQC)實務指南。
常見誤解
「AQL 1.0 就代表不良率不會超過 1%」:AQL 是允收門檻的長期平均,不是每批的上限保證,也不代表供應商可以把 1% 當成目標。
「AQL 越低越好」:AQL 越低,所需樣本數越多、檢驗成本越高。對低價、不影響功能的品項設定過嚴的 AQL,只是把成本轉嫁到檢驗與供應商報價上。
「抽樣通過就不必管供應商製程」:抽樣只能攔下部分問題。長期仍要靠供應商的製程管制與矯正措施改善源頭。
相關術語
- IQC(進料品質檢驗):AQL 抽樣最主要的使用場合
- SCAR(供應商矯正措施要求):批次拒收後要求供應商改善的正式程序
- FAI(首件檢驗):量產前的全尺寸確認,與量產後的抽樣檢驗互補
- 驗收測試:確認交付品符合規格的系統程序